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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63人)

发布时间:2024-12-16 16:57:47来源: 15210273549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为确保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报考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职位29个,共63名。具体报考职位及条件见《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各职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学历(学位)为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4年12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系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8.应聘者愿意服从医院统一安排、统一调配。

  9.报考年龄规定中,最高年龄28周岁是指199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各职位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三支一扶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湖南省卫生人才网、丁香园网站、医院内网、宁远县人民医院官方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12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楼2楼203室

  3.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附件1),将所需资料汇总到(附件6),再一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rmyyrsk7325143@163.com)。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材料:①《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3),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执业证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⑥《诚信承诺书》(附件4);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⑧采取线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5.资格审查:①初审。单位对照考生所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件报名,但未收到我县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可致电本公告后附的具体岗位联系人进行查询。②复审。在面试考核之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7)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对本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从相同专业落选人员中择优调剂,按程序组织补录。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①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01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5年01月15日,领取地点宁远县人民医院办公室203室。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笔试地点为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所有参考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                       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②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相关专业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的技能操作和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操作50%+结构化面试50%,均实行百分制。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笔试、综合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入围名单、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宜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人民医院(县医共体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325143

  纪检监察电话:0746-7325116

  

  

  

  

  

  

  

  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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