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70号)精神,现将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巴东县服务、服务期满且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巴东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招聘计划
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详见《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bd.gov.cn)、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信陵镇巫峡路19号)。
(3)所需材料:
①《巴东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4)特别提醒: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组织测试选岗
1.组织测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测试。
(1)测试方式: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成绩排序方式:“支医”项目应聘人员分为一组进行成绩排序,其他所有服务项目应聘人员分为一组进行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成绩排名。
2.组织选岗
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具体选岗方式为:“支医”项目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巴东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2个招聘单位进行选岗;其他服务项目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选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行选岗。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测试或未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完成选岗对象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入围对象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体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其他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应在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考察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2.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4)征求意见。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
(5)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3.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六)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领导班子集体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七)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bd.gov.cn)、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八)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备案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最少应在招
聘单位工作满2年,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巴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bbd.gov.cn)、长江巴东网(http://www.cjbd.com.cn)为本次招聘公告、测试公告、测试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政策咨询电话:0718-4333315;监督电话:0718-4334007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