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财政局关于转发〈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邵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2021〕35号)文件精神,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经人社部门同意,开发2个公益性岗位。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特发布如下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新邵县户籍;
2.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30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凡符合招聘条件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县政府办108室,考生(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考核
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在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考核,本次考核总分100分,撰写申论文章一篇,申论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两项分值合成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行为负责。除签名外,报名信息表填写需打印并反复核对信息是否准确。
五、体检与考察
由县政府办通知,考生自行前往新邵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此环节中自愿放弃体检的,可替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七、确定人选
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人员由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如期到岗,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开展工作。
八、服务期管理
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工作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邵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邵人社发〔2021〕22号)执行。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联系电话:石先生:18973925288(人社局)
程女士:15873759482(县政府办)
附件: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